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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身份获准 私家车拟禁入

来源:市公交集团 日期:2015-10-12 09:38

      “专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车辆必须登记为出租客运车辆,只能预约接单,不允许上路巡游揽客
  “专车”以新业态的身份得到官方承认。昨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私家车不得接入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平台,网络平台接入的车辆登记性质必须为出租车,而且要使用计价器并提供专用发票。
  私家车不得拼车运营
  “征求意见稿”规定,专车经营者需符合六项经营条件,此外,车辆需取得出租车运营许可,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这意味着,互联网企业推出的专车,只要符合一定的准入条件,可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合法运营许可。
  根据文件,私家车被禁止接入互联网平台进行客运服务。在车辆方面,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是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租客运车辆。
  “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辆应为7座或者7座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
  驾驶人若想成为网约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需使用计价器并出具发票
  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征求意见稿”是一个总的规范意见,但在一些行业“红线”上非常坚决,比如不允许私家车接入互联网平台从事出租客运服务,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等要求,这些都是在保证乘客权益的前提下制定的。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加入了“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这样的表述,按照现在一些主要互联网出租车平台的运营模式,出租车计价器和正规出租车发票这一规定,将成为横亘在企业走向“合法、合规”道路上的最大障碍。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预约出租车与传统巡游出租车要分类发展,预约出租车不允许上路巡游揽客。在服务品质上和价格上要求与普通巡游出租车拉开差距,形成差异化多样化发展的出租车市场供应。
  私家车禁入约车平台
  “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约定了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辆和驾驶人的准入条件。在车辆方面,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是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租客运车辆。也就是说,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也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出租车运营备案的车辆,都不能从事网络预约运营。私家车被禁止接入互联网平台进行客运服务。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允许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的车要求具有营运性资格,这个要求已经很明确。
  “但是营运性运输的车辆有什么具体化的要求,比如说车型,它的营运年限是多少,这些问题还需要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魏东解释称,出租车经营的特点是有区域性,它是以城市区域为特点,更需要发挥城市人民政府在这方面的作用。
  平台服务器需设在大陆
  “征求意见稿”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经营者要符合六大条件。公司注册地与服务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此外办法还规定,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
  记者了解到,在“征求意见稿”出台前,部分互联网租车平台公司已经与监管部门沟通,根据未来可预见的一些政策进行了主动调整,如优步中国近期已经对外宣布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中国本土公司,而其运营服务器也于今年转到中国大陆。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的运营数据要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车监管平台,这也是一项硬性规定。
  促销政策提前十天公布
  “征求意见稿”要求,运营商要合理确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并实行明码标价。
  对于此前互联网预约车平台相继推出的打折优惠或者现金补贴等情况,“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运营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如果运营企业要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需提前10天将奖励、促销等方案向社会公告。
  路上揽活可罚两千
  根据交通运输部对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的定义,预约出租车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具有预约出租汽车专用标识,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的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征求意见稿”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违规上路巡游揽活也给出严厉的处罚规定,专车司机巡游揽客的,将受到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车只接入一平台
  一辆车同时注册滴滴和优步提供运营服务,未来拟不被允许。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这意味着,一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只能在一个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此前一辆车注册多个网络平台的情况,拟被禁止。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并将接入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不得接入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并明确服务项目,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在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企业回应
  滴滴快的:继续和主管部门沟通反馈
  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对此表示关注,也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神州专车:所有车辆均来自租赁公司
  神州专车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交通部今年1月8日对“专车”发展的指导精神,所有车辆均来源于租赁公司,全部司机都经过细致筛选、认真培训和严格管理。
  优步:服务器已完全境内运营
  优步中国独立运营实体的建立、服务器的完全境内运营、有关互联网资质的取得和报备,作为本土化进程重要的部分,都已经完成。优步已经和各地方政府在积极沟通交流中,会在地方实施细则颁布后,第一时间申请网络约租车所需要的资质和证照。
  易到用车:将第一时间申请营运许可
  目前,易到用车已具备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建立了严格的车辆与司机准入标准、司机培训制度、用户评价机制,设置了乘客投诉渠道,具备相应的服务与管理能力。
  对于新政的即将来临,易到用车将积极配合交通部与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在网络约租车方面的管理,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营运许可。
  ■政策要点
  合法专车需要哪些条件?
  驾驶员
  ●取得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
  ●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车辆
  ●7座及以下乘用车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经营者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服务所在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
  ●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
  ●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
  ●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综合《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