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公告信息 > 通知公告 >

关于农村二级公交线路实施“一人一座”的通告

来源:市公交集团 日期:2021-11-08 17:54

市民乘客:

为认真落实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领域遏重大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安委〔2021〕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农村道路公交运营和乘客乘坐安全保障水平,经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对途经乡镇农村三级及以下道路的二级公交线路分批实施“一人一座”,第一批实施具体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二、实施区域

漓渚镇、夏履镇、驿亭镇、章镇镇、下管镇、陈溪乡、岭南乡。

三、涉及线路

漓渚镇3条:309路、311路、微1002路;

夏履镇4条:566路、570路、571路、微1003路;

驿亭镇3条:953路、967路、968路;

章镇镇3条:911路、912路、920路;

下管镇2条:939路、950路;

陈溪乡3条:931路、952路、955路;

岭南乡2条:933路、951路。

请广大乘客尽量选择错峰出行,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